浙江/丽水-2026-04-03 00:00:00
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辆纯电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辆纯电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辆纯电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辆纯电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 | 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辆纯电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第三次) | *辆纯电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 | * | 项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地点:邮件获取(请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确认),获取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报名登记。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对本项目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文件地点:庆元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庆元县松源街*号)。
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庆元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庆元县松源街*号)。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大济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星光路**号*幢*单元***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建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范秋红
质疑联系方式:************
十三、本公告公布媒体: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庆元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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