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丽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波大棚资产招租的公告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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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丽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波大棚资产招租的公告
贵州/黔东南-2026-05-15 00:00:00

贵州凯丽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波大棚资产招租的公告

来源: 贵州凯丽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 **:**

为进一步盘活碧波镇农业优质资产,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充分发挥碧波大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潜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诚邀具备实力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市场主体入驻,携手共建高品质农业产业项目,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碧波大棚位于碧波镇核心农业产业区域,该位置交通便捷,区位优越,临近主干道,便于产品运输、配送及人员往来,周边农业基础扎实,是碧波镇重点打造的特色农业示范载体,大棚主体结构完好,可随时进场启动运营。

*个大棚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个大棚建筑面积均为****.*平方米,大棚采用标准化设计建设,采光、通风、灌溉等基础设施完善,可满足规模化、精细化农业生产需求。

二、招租方式

根据《凯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凯里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凯财通〔****〕***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租方公开披露资产招租信息,广泛征集意向承租人,组织交易。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式在信息公告中就必须披露,考虑到本次招租的实际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的,以不低于评估价自主报价方式组织交易;同一标的征集到*个及以上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三、租赁金额及租赁期

*.租赁期:*年

*.承租履约保证金:单个大棚不低于*万元

*.租金:单个大棚每年不低于*.**万元

*.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自合同签订后*日内,需向招租方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日,承租方将按拖欠租金的*%支付滞纳金;逾期**日,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资产。

四、招租方向与经营要求

(一)招租方向

本次招租设置优先招租对象,优先吸纳符合凯里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聚焦酸汤产品上下游产业链的市场主体,重点包括从事酸汤原料(辣椒、毛辣果等)种植、品种培育,酸汤产品研发、生产加工、检测检验,酸汤相关辅料供应、仓储物流、品牌运营、市场推广及现代农业技术在酸汤产业链各环节研发与应用等相关业态的主体。

(二)经营要求

*.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经营管理经验,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农业生产、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规定。

*.需制定合理的经营规划,确保项目高效运营,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助力乡村增收。

*.要爱护大棚及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设施用途和结构,如需进行改造升级,需提前向招租方提交方案及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入驻主体自行承担。

*.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坚持绿色、生态、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五、招租过程中应注意的特别约定

*.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招租方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况,招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①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私自转租(标的所包含的全部资产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②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日;

③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安全事故,对招租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

④非招租方原因承租方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维修费、卫生费、水电费、运营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等)。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场地,且必须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拆除、毁坏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

*.如遇城市规划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我司对于意向者竞标成功后,并未能承租的承租人进行违约,将扣除***%的交易保证金。

六、招租流程

*.咨询洽谈:有意向的入驻主体可通过下方联系方式,咨询项目详情,与招租方进行初步洽谈,了解合作细节。

*.现场踏勘:招租方组织意向主体实地考察大棚及配套设施,确认项目实际情况,明确合作意向。

*.方案提交:意向主体提交书面经营方案、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招租方对材料进行审核评估。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租金及相关约定。

*.进场运营:协议签订后,入驻主体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进场手续,启动生产经营。

七、联系方式

招租方:贵州凯丽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招租期限至合适入驻主体确定为止,欢迎有意向者随时咨询洽谈。

*.招租方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具体合作细节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意向主体需自行对项目进行充分了解和调研,一旦签订合作协议,即视为认可项目所有现状及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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