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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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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2026-05-14 00:00:00
浙江/金华-2026-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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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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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一幢智能玻璃温室大棚报废拆除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本次转让标的为玻璃温室大棚,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转让标的现场展示为准,转让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开票内容按标的名称开具;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 *.受让方应对拆除、清运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相关要求: (*)受让方按转让方属地住建部门要求完成办理拆除项目进场前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等备案审批工作,并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如拆除时有高空作业要带好安全帽,要注意玻璃拆除时的安全措施。 (*)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 (*)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和校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受让方在现场需做好扬尘控制、玻璃等危险品清理处置,按金华市及开发区现阶段实施的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进行现场扬尘防护,在拆除过程中,须对施工现场进场进行全方位的洒水处理,降低扬尘,根据拆除机械数量配备相应专用降尘设备,降低扬尘。受让方将建筑垃圾运出施工现场时,须设置蓄水池,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后方可驶离,减少运输路线上的扬尘。建筑垃圾的处置及堆放须符合金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 (*)受让方在标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和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事故、案件、造成损失应负全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校方及交易所无关。 (*)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现场地面、周边进行开挖,除非征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标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图片、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统一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如因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查看标的,因自身认知偏差产生的一切误解与后续责任,由竞买人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竞买标的实物现状和法律状态的确认,并接受竞买标的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认可挂牌公告所载明披露的一切内容。 *.统一集中现场看货时间:****年*月**日上午*:*****:**(逾期不候);看货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婺城区婺州街****号,由东门进入,“五位一体”标志物下集合);看货联系电话:潘老师***********。 *.为了明确实地勘察期间的安全责任,保障意向方的人身安全,意向方进入勘察现场时,必须严格遵守场地安全规定,听从现场转让方管理人员指挥,若意向方因自身违规行为或不听从现场转让方管理人员指挥等导致意向方或他人产生安全事故,其应自行承担全部安全及相应经济责任,转让方和产交所不承担任何因意向方自身过错所引发的全部安全及相应经责任。 *.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竞买人须于竞买前慎重考虑以何为主体参与报名,一旦参与竞价即不得变更。 **.标的物交付及相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受让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原存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现场无遗留废弃物、杂物及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的各类附属物品,经转让方验收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无息退还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未按要求完成现场清理或清理结果未通过验收,转让方有权暂缓退还履约保证金,直至受让方整改达标,由此产生的逾期退还责任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稿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室。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转让标的为玻璃温室大棚,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转让标的现场展示为准,转让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受让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以及现场清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含零星构件),不含房屋外的延伸设施设备等,拆除平整场地(推平至室外地平±*米),施工场地内不可残留玻璃碎片等建筑材料,所有建筑垃圾均运输到相关部门指定处理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受让方必须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在《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 工行铁岭头支行 ,账号: *******************)。受让方应按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标的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个自然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交割通知后(具体交割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或组织方在竞价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调整受让价格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须自行拆卸、运输、搬离受让资产,受让方须在完成首次交割手续后**个自然日内(完成交割手续后次日开始计算)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所有受让资产的拆除、搬离等工作(遇雨顺延)。渣土清运时间为:上午*点至下午*点,受让方逾期完成拆除、清运工作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元/日要求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若逾期*日仍未搬离完毕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剩余未搬离标的物资产则视为受让方放弃相关权益,默认并由转让方全权处置。 *.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标的拆除前按照转让方要求对拆除区域四周用安全绳设置警戒线围挡,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承担。受让方需遵守学校安保部交通管理,不允许爆破拆除,遵守学校后勤处施工管理。 *.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统一集中现场看货时间:****年*月**日上午*:*****:**(逾期不候);看货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婺城区婺州街****号,由东门进入,“五位一体”标志物下集合);看货联系电话:潘老师***********。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 *.实地勘察证明.**** 、 *.特别事项约定.****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 、 *.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样稿).***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申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