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智慧运营与现代物流管理实训中心——智慧生产物流实体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15
湖北/宜昌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智慧运营与现代物流管理实训中心——智慧生产物流实体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宜昌-2026-05-15 00:00:00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智慧运营与现代物流管理实训中心——智慧生产物流实体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智慧运营与现代物流管理实训中心——智慧生产物流实体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灵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砖路***号**幢***室***

被投诉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纵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号;*.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编号为*******************三,采购计划备案号为*****************,政府采购预算为***.****万元。****年*月*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了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评分标准设置的“驻场运维”的加分门槛设置虚高,与项目实际运维成本及采购预算严重脱节,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评分标准“企业荣誉”笼统要求“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荣誉(奖项)”,涉嫌以特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本项目“采购设备”的本质属性关联度低,属于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评审因素。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三)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责令被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宜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