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关于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平竞争性审查
2026-01-09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关于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平竞争性审查
浙江/丽水-2026-01-09 00:00:00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关于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平竞争性审查
来源: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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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就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招标文件正式招标文件详见后续招标公告。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

*.*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

*.*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是否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

*.*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

*.*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

*.*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是否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是否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提供优惠价格;

*.*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

*.*其他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意见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意见递交方式: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年*月**日**时**分(节假日除外) 将书面意见送至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应芳芳、沈诗玲,联系电话:************

*.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芳芳、沈诗玲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针对招标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内容,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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