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6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2026-05-14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6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福建/福州-2026-05-14 00:00:00
福建/福州-2026-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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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 全文有效 =*"> 部分有效 =*"> 全文失效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
| 标题 | 【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 |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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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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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年*****热线服务项目 |
为持续保障*****热线“*×**小时”服务有效运转,更好护航全省纳税人缴费人合规遵从,更好优化全省税收营商环境,结合*****转型升级和征纳互动电话互动上线等相关需求,充分整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热线资源,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纳税缴费服务,我局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由中标服务商提供符合条件的服务团队,按照*****热线、征纳互动有关服务规范和作业标准,通过电话、网络、征纳互动等渠道提供“*×**小时”服务,并负责与此服务相关的招聘、培训、管理等。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实施采购,即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服务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
****.**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