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1-30 00:00:00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的委托,就*********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委托检测项目进行预算调查。
一、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征求意见范围
*.不得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款;
*.不得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如限制性品牌、型号);
*.不得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递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机构根据相关要求,于****年*月*日下午**:**前将已盖章的《*********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委托检测项目预算询价表》(附件*)原件扫描件反馈至代理机构,感谢各机构的支持与配合。
*.接收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联系人:范汇瑶;联系电话:************。
逾期送达的或个人提供的预算调查一般不予受理。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废气、生活垃圾焚烧废气、钢铁熔炼企业废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重点企业废气、尾矿库、省域地下水、核发排污许可证重点企业废气等检测任务。
四、服务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服务期限:****年*月至****年*月;
*.质量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监测数据的客观、公正、有效。
(*)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要求,检测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检验人员;浙江省内有此次项目的检验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仪器设备;所有检测项目必须在浙江省内实验室完成。
(*)严格按照服务清单的要求开展检测,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盖有***章的检测报告,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工作延误的,供应商应取得采购人同意。
(*)检测机构按季开展检测工作前应向采购人报告,经同意后开展检测,如发生项目内容或监测指标、频次变更的,采购人应提前告知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发现数据异常应在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监测结果有异议的,或监测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的,检测机构须开展复测,复测不收取额外费用。
(*)检测机构在履行合同期间的人员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