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5-14 00:00:00
筠连县农业种植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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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代理机构: 现对原比选公告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为“*、申请人资质要求:①提供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当日在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上代理机构库中信用等级为***且信用分数为**分或以上截图(需显示无不良行为记录);②提供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当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信用评分(诚信分)应为***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审核不通过。*、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年*月*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参与*个水利类类似项目业绩。(注:申请人业绩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选通知书(或比选结果公示))。*、(*)项目负责人(*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专职技术人员(*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名及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具有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且在聘期内(提供聘期有效期内的证书截图)。以上人员岗位不重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收取,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申请单位的比选材料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未按要求命名的,邮件及附件不予接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代理机构知晓。 筠连县沐农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筠连县农业种植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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