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6-01-12 00:00:00
模环乡兰塘村钱家山背店面出租项目(钱家入口东侧店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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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办《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龙游县农村集体物业使用权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经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村两委讨论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镇监管办核准。对模环乡兰塘村钱家山背店面出租项目(钱家入口东侧店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交易机构为龙游县模环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模环乡兰塘村钱家山背店面出租项目(钱家入口东侧店面),编号:****年产权第***号
二、项目概况:
*、地点: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
*、招标标的:兰塘村杨士线钱家入口(东侧店面)的村集体房屋二层整体出租,占地面积约**平方米。
*、招标方式:采用保底价(*****元/五年),暗标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金额最高且不低于保底价者中标。并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名单。如中标人因个人问题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情形等原因终止合同的,后续中标人选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递补。如遇到金额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
*、出租年限:五年。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于合同签订之日交至甲方指定账号,如遇资产回收,则按实结算。
*、其他须知:中标人不得随意改变、拆除、破坏租赁资产交付时的任何固定设施和主体结构,确需装修、改造或安装设施时,须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不得拆除装修;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电费等)均由中标人自理。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以现金方式在开标会现场递交,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到期之后按原样退回甲方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元(无息),未中标的则当场退还(竞价成功后毁约者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招投标,上征信不良人员不得报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的,投标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投标成功后,中标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招标人处办理租赁交接手续。
五、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时间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村委会办公楼报名。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整,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地点: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更改关注龙游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上公告。
七、违约责任:
*、中标者不得转让其他人使用,如弃标,取次高价者中标。
*、如中标后无法付清中标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竞标中标,并已付清所有款项,中途要求退还中标位置的,村经济合作社只能退还中标款。
八、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招标人联系具体事宜,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以现状为准。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次招投标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招标人对本次招投标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投标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投标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一旦作出投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未尽事项由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于开标前向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
十、联系方式: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
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人:龙游县模环乡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游县模环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