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国控水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字体:[ 大 ][ 中 ][ 小 ]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我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辖区内*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废液及试剂瓶进行委托处置。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项目内容

处置马鞍山市*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产生的废液及试剂瓶,每个站点废液年产生量约****;试剂瓶每个站点不超过**个,共计不超过**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一年处置一次,具体处置时间由我局提前通知。

四、点位分布

序号

站点名称

地址

经度

纬度

*

雨山河下游(原采石河下游)

马鞍山市雨山区唐贤街*号

***.****

**.****

*

得胜河入江口

马鞍山市金河口闸管理处内

***.****

**.****

*

姑溪河大桥

当涂县西苑南路姑溪河老大桥处

***.****

**.****

*

三兴村

马鞍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

*

当涂查湾

当涂大公圩水厂取水口

***.****

**.****

五、商务要求

*、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在甲方提出转运申请且符合乙方转运条件时(包含不限于包装、标签、转移手续等),乙方须在**个工作日内安排转运。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完成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人员人工成本 (员工的工资、各项津补贴、绩效经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安全责任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列支人工成本的费用)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 (增值税、附加税费)、管理费、办公 (车辆) 保险、维修、汽油、加油、驾驶等成本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如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及环保要求,完成废液、试剂瓶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全流程,全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无二次污染

*、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处置过程中所有安全环保责任

、招标方式

本次标采取竞价方式,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单位中,按最低价中标。

投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投标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盖章);投标文件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内容:报价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材料等;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马鞍山市雨山区映翠路***号)***室。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点。

*.开标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楼***会议室(雨山区映翠路***号)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茆雅雪(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