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配电箱)框架采购第二次答疑
2026-05-14
全国 变更澄清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配电箱)框架采购第二次答疑
全国-2026-05-14 00:00:00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配电箱)框架采购第二次答疑

致各投标人:

针对部分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理解提出的疑问,经招标人及组织单位研究,现统一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条第(*)款原内容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现修改为:

*.若因图纸或技术说明等客观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对部分分项进行准确报价的,投标报价清单中允许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数量(以分项计)不得超过投标报价清单全部分项总数的*%(含*%)。缺漏项数量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缺漏项数量在*%以内(含*%)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中,该项已填列报价的最高价,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进行修正,并以此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价参与评审。

*.缺漏项清单中不允许删除,报价直接填列*

二、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智能照明、应急照明等模块无需报价,投标单位需配合招标人预留相应安装位置或由招标提供模块配件由投标人进行安装。

三、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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