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2026-05-14 00:00:00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中石化茂名分公司*万吨/年包覆沥青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号
茂名市发展改革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茂名分公司*万吨/年包覆沥青装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厂前西路*号炼油分部,总投资约*.*亿元,计划****年*月开工,****年**月投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平方米,配套成型单元占地***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产能规模为包覆沥青*****吨/年。
三、用能工艺:项目以全馏分乙烯焦油为原料,采用中石化洛阳技术研发中心自主开发的引发剂+氧化交联反应工艺路线,打造*万吨/年包覆沥青装置,核心设置原料加热、反应、沥青成型三大单元,配套*台反应器通过顺控系统实现连续操作,最终产出包覆沥青主产品,副产反应轻油、反应重油和尾气。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台换热器(管壳式),*台包覆沥青反应器(立式、操作温度***~***摄氏度、操作压力*.*~*.*兆帕),*台加热炉(热负荷*兆瓦、*级能效),*台电加热器(***千瓦、导热油进口温度***摄氏度、导热油出口温度***摄氏度)。
(二)辅助设备。*台干式变压器(****千伏安、空载损耗*.***千瓦、负载损耗*.***千瓦、*级能效),*台往复式空气压缩机(***千瓦、正常流量****立方米/小时),*台初期雨水提升泵(**千瓦、额定流量**立方米/小时、扬程***米),*台含油污水泵(**千瓦、额定流量**立方米/小时、扬程***米)以及风机、水泵、空调、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项目主要对电、燃料气、蒸汽进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项目外购能源资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电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万千瓦时,燃料气消耗量不高于***.**吨,*.*兆帕蒸汽(***摄氏度)消耗量不高于****.**吨,*.*兆帕蒸汽(***摄氏度)消耗量不高于****.**吨,乙烯焦油消耗量不高于*.**万吨,反应重油输出量不低于*.**万吨,反应轻油输出量不低于*.**万吨。项目包覆沥青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吨。项目包覆沥青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进一步提升反应油气、烟气、物料冷却余热的梯级利用,将更多低温余热用于原料预热、除盐水加热、伴热系统,减少加热炉燃料气消耗与蒸汽用量。
*.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优化氧化交联反应温度、压力与停留时间,减少无效反应与过度加热,降低反应器、加热炉、压缩机等核心设备能耗。
*.提升反应轻油、重油、冷凝水、循环水的闭路循环利用率,减少新鲜水、蒸汽、燃料气补充量,同时降低尾气、废水处理环节的附加能耗。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项目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按生产区域、生产车间深入负荷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数在*.**以上。
*.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能源计量和管理。
*.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配备的电表及燃气、蒸汽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四)其他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茂名市发展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茂名市发展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茂名市后续新增耗能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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