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3-17 00:00:00
受天津市道路运输调度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道路运输调度服务中心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道路运输调度服务中心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三包“客观分”变更如下:
第二部分客观分(**分) | 分值 | ||
*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年*月*日或以后)。 每个业绩*分,最多**分 | ** |
* | 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 * |
*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计算机或网络信息化相关专业)、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高级测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计算机或网络信息化相关专业)、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高级测评师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高级测评师: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高级测评师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分,其他*分; (*)中级测评师: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中级(或以上)测评师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分,其他*分; (*)初级测评师: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初级(或以上)测评师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分,其他*分。 | * |
*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分,其他*分。 | * |
(二)项目需求书第三包“测评人员要求”中“项目经理”要求变更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工作职责 | 是否驻场服务 |
* | 项目经理 | * |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高级测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 | 全面负责测评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与控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与采购人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对项目质量、进度及客户满意度负最终责任;负责测评过程中应急事件的指挥调度,全面协调;负责项目中被测系统的网络安全措施整改的咨询建议等。 | 不驻场 |
(三)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步骤名称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备注 |
* | 网上应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年*月*日*:** | ****年*月*日*:** | 未按时完成网上应答或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开标解密 | ****年*月*日*:** | ****年*月*日*:** | 未按时完成开标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网上开标公示 | ****年*月*日*:** | ****年*月*日**:** |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道路运输调度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号增*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齐学斌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或邮箱:*******@**.***.**)。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道路运输调度服务中心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