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城管、自规类)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5-14
河北/石家庄 变更澄清
2026年市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城管、自规类)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河北/石家庄-2026-05-14 00:00:00

****年市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城管、自规类)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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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全部的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由原来的“合同签订且开工之日起**个月(除特殊说明外)”更正为“合同签订且开工之日起**个月”。 *.招标文件中全部的履约保证金由原来的“采购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支付),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如需开具保函,截止日期开至服务期结束后三个月。”更正为“采购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支付),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原“获取文件开始时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更正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年**月**日**:**:**。 *.其他事项不变。 请各位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正公告中重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因未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等后果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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