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1-13 00:00:00
青田宏裕项目北侧道路(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田宏裕项目北侧道路(一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宏裕项目北侧道路(一期)工程
招标编号:青建招 **** 第[**] 号
招标单位:青田经开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标日期:****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洪高锋************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浙江青鹤建设有限公司 | ******* | 楼向炉 | *** | 合格 |
| 浙江昌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张国标 | *** | 合格 |
| 丽水景旺建设有限公司 | ******* | 黄超 | *** | 合格 |
| 宏胜建设有限公司 | ******* | 赵荣良 | *** | 合格 |
| 丽水广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刘春海 | ***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浙江吉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资信标一正六副,有一副本封面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为准);将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青田县公管办:************。
招标人:青田经开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丽水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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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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