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2-06 00:00:00
缙云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壶镇流域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壶镇流域标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瞿庆荷、陈晨静、俞子皓************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 质量要求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 * | 浙江盈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日历天 | 徐彩梅 |
| * |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日历天 | 应兆满 |
| * |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日历天 | 刘网 |
| * | 丽水六和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日历天 | 吕京泽 |
| * |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合格 | ***日历天 | 钭敏飞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水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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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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