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苍山区块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5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苍山区块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6-03-05 00:00:00

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苍山区块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苍山区块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

招标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陆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广青、************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不足*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张海平

*

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许长锋

*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继荣

公示时间:**** * * 日至 **** * * 日(不得少于*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