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4-02 00:00:00
义龙庆高速建设涉及***千伏汤宏****线(原遂宏****线)和濛宏****线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号
工程名称:义龙庆高速建设涉及***千伏汤宏****线(原遂宏****线)和濛宏****线迁改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义龙庆高速公路龙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异议):郑先生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卿联系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名全数进入定标程序)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 * | 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蒋中平 | 合格 |
| * | 温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钟熙武 | 合格 |
| * | 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日历天 | 姚羽霞 | 合格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义龙庆高速公路龙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年*月**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