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源项目电力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24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峰源项目电力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6-04-24 00:00:00

峰源项目电力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峰源项目电力迁改工程

招标序号:**[****]***号

招标人: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

受委托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仪、杨静、杨冯倩************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吴易珊 证书编号:****************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捌万叁仟捌佰柒拾玖元整¥:*******.**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公示时间:*******日至*******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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