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2026第一批)-塔下路(好溪东路-水东路)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6-03-19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丽水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2026第一批)-塔下路(好溪东路-水东路)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浙江/丽水-2026-03-19 00:00:00

丽水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第一批)*塔下路(好溪东路*水东路)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丽水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第一批)*塔下路(好溪东路*水东路)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丽水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第一批)*塔下路(好溪东路*水东路)地下管网改建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已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一)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三)****年《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号)、建建发(****)***号;

(四)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 ;

(五)****年《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号)。

(六)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含税价)、浙江造价信息****年第*期(含税价)。

(七)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规定。

(八)工程类别按各专业中值计取。

(九)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及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道路工程

*.**%***.**%

**.**%

*%

排水工程

*.**%***.**%

**.**%

*%

箱涵工程

*.**%***.**%

**.**%

*%

给水工程

*.**%**.**%

**.*%

*%

交通工程

*.**%***.**%

**.**%

*%

园林绿化工程

*.**%**.**%

**.**%

*%

桥梁工程

*.**%***.**%

**.**%

*%

路灯工程

*.**%**.**%

**.*%

*%

电力迁改工程

*.**%**.**%

**.*%

*%

五、材料暂定品牌推荐情况表,详见澄清文件

六、本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修改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 人,其中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名;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述现变更为:根据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市政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信用分评审“(一)企业信用分”表述现变更为:采用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即以****年*月*****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企业信用(市政工程)等级为 * 得 * 分、* 得 *.*分、* 得*.*分、*得*分、*得*分。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丽水市智慧工地”公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年*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均变更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为准(即以****年*月*****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补充条款”增加以下条款:

*.本项目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可能需要施工单位负责移植项目红线范围内树木,要求施工单位出具移植方案、通过专家审核并满足专家及主管部门移植及养护意见,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单位需按本项目经水利部门审批后的防洪评价报告和坡堤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施工。

*.本项目涉及交通监控系统要求施工单位需接入交警平台。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树木,施工单位不得擅自砍伐。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年*月*****分,现修改为:****年*****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丽水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
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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