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5-14 00:00:00
发布机构:广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当事人:广东健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号*层***房
本机关收到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投诉书,反映你公司在参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嫌提供虚假**类《辐射安全许可证》谋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本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经调查,认定主要违法事实及拟作出处罚决定,情况如下: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元,****年**月**日组织开标、评标,**月**日发布中标供应商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公告。你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显示的种类和范围为销售**类、***类射线装置,发证日期为****年**月**日,有效期至****年*月**日。经调查,该《辐射安全许可证》在核发及开标时的许可种类和范围仅为销售***类射线装置,该证许可种类和范围于****年**月**日变更为销售**类、***类射线装置,变更时间晚于本项目投标、开标时间。本机关向你公司发函调查相关情况,你公司回函表示:你公司认可以上调查情况,上述情况出现系因公司前业务员为争取项目及个人业绩提成在投标过程中擅自对《辐射安全许可证》中的许可种类及范围进行了修改。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且过程中存在变更情形,公司负责人亦未履行必要的审核职责,误以为资质符合招标要求,最终出现本次疏忽。你公司在收到相关质疑函后迅速启动资质补办程序,积极整改。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本机关发出的调查函及回函等证据在案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你公司作为投标主体,应对投标文件真实性负审慎审查义务,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并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综上,你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虚假**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参与投标,主观层面具有过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本机关于****年*月*日、****年*月**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你公司寄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财罚告〔****〕*号),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权利,你公司于****年*月**日签收。你公司于****年*月**日提出陈述、申辩。截至****年*月**日,你公司未要求举行听证。经复核,并结合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本机关认为诚实信用原则为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你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以谋取中标为目的提供虚假材料并成功进入评审程序,最终中标与否不影响你公司已造成妨碍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后果,不符合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同时本机关已在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处罚幅度。综上,你公司的陈述、申辩意见理由不成立,本机关不予采纳。
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第二条、第十条、《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穗财规字〔****〕*号)第二条、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你公司违法行为对应《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点较轻违法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合计*****.**元,并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将罚款缴纳至相关银行(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号金和大厦*楼,电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