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综合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HBSU-202605FJ-00300100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预审公告
2026-05-14
湖北/随州 招标采购
随州综合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HBSU-202605FJ-00300100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预审公告
湖北/随州-2026-05-14 00: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随州-2026-05-14 00:00:00
随州综合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随州综合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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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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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随州综合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智慧物流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随州市智慧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健坤康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曾都区炎帝大道与青年西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栋快速分拨中心,*栋零担货运中心,*栋冷链中心,*栋电商中心,*栋办公及运营组团及相关配套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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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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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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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万元或者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年度、****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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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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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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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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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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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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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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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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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