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05-14
上海 招标采购
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2026-05-14 00:00:00

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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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服务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服务费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服务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为浦东校区第二食堂餐饮保障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近三年(从****年*月*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主体业态需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或经营项目需包括餐饮服务或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许可内容);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信息的更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公安学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崇景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号**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韵娉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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