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5-14 00:00:00
顺德区高赞大桥整治工程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顺德区高赞大桥整治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我单位已仔细研究顺德区高赞大桥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现对以下问题进行提疑,请贵公司予以明确:*、招标文件**页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项目总工:项目总工: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根据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相关规定:交安*证对应的岗位为“项目负责人”,仅指项目经理,不包含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不属于法定必须持有交安*证的人员范围;交安*证报考条件明确要求须具备相应注册建造师资格,仅具备职称的技术负责人无法取得该证书。请问:此处资格要求的项目总工是否无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
回答:根据****年**月**日发布的《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中《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对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项目总工需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要求项目总工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无冲突。因此本项目项目总工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类证书。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均无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号*号楼*层***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楼****室 |
联系人:贝工 | 联系人:梁先生、何先生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