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6-05-14 00:00:00
清河县城区垃圾清运市场化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河县城区垃圾清运市场化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元,项目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单位: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履行合同期*年结束后,在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供应商服务须达到采购需求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方式: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 *.投标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河北**数字证书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链接(*****://***.*****.***/),办理河北**可咨询************。 *.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地 址:邢台市清河县太行中路**号 联系方式:邱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交通花园商务楼六楼 联系方式:孙盟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盟之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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