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12-30 00:00:00
三门县东屏水库料场边坡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东屏水库料场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门县东屏水库料场边坡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东屏水库工程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坝址位于东屏村上游约****处,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水库料场边坡进行综合治理,即为*#、*#料场。其中*#石料场位于拦河坝右岸上游约****,输水隧洞出口处红线范围内,最大开挖边坡高约***;*#石料场位于拦河坝右坝头高程***以上红线范围内,最大开挖边坡高约****;*#、*#两料场总体裸露面积为*****平方。主要建设内容为: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对*#、*#两料场开挖边坡比进行修整,采用素喷、挂网锚喷、框格梁+锚杆、布置排水孔等措施分类进行处理,并对边坡采用***岩石植被护坡,坡顶设置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志等。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工程投资约********元。计划工期:不超过***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质量目标: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本项目不是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其中水利水电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地矿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目录内且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并且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
(*)其他要求:*、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工具和施工图纸。
*.*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本次招标采用“ 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锁的单位,请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
*.*纸质保函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之日上午*时**分至*时**分;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的帐号才能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注册咨询电话:*************。
操作流程请查阅: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和软件下载”内的《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品茗联系人:章宏涛,***********。”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三门县水利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三门县水利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号
电 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号
联系 人:罗振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湫水大道**号
联系人:包巧玲
联系电话:*************
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门县水利局
****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 | 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水利水电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应在地矿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目录内且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投标人资质证书过期处于换证期间,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新资质证书的,则须提供原资质证书,且投标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年度第一(二、三、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之后批次名单内(该批次公告发布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其企业资质有效。 |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并且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其他要求:*、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证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上金额为准〕。上述类似工程指:边坡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若职称证书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的,以职称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边坡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若职称证书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的,以职称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 |
*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除水利类相关职称外,其他专业职称可以不提供) |
*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一方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投标人被住建或水利部门通报资质不良或业绩造假等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见上表。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政府部门网站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交(竣)工验收证书(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盖章齐全)。 其中(*)和(*)提供一种即可。
另根据(三水利[****]***号)文件规定:凡在三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水利企业在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我县范围内原承接项目合同价***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不认定为有在建工程。
无在建工程、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开标后经查实,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