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2771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2026-05-14
山东/潍坊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2771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山东/潍坊-2026-05-14 00:00:00

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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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采用网络增价拍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

三、租赁标的内容:

*.*号标的位于昌邑市柳疃镇北,****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分别为*号地块和*号地块,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和*****平方米,共计*****平方米(约合***.*亩)(按该面积收取租赁费等费用(详情见附件*、*)。

*.*号标的位于昌邑市柳疃镇北,****项目区内闲置水渠,为*号地块,面积******平方米(约合***.*亩)(按该面积收取租赁费等)(详情见附件*)

*.租赁用途:仅限周边溴素厂或盐场配套水圈使用。

*.租赁该标的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该标的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担保,未涉及法律诉讼。

*.租赁期限: *年,****年*月*日—****年*月**日,租期固定不顺延。

四、拍卖(竞价)底价及竞拍保证金:

*.*号标的:底价为人民币*****元/*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号标的:底价为人民币*****元/*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五、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竞买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履行本拍卖(竞价)出让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

*.获取拍卖(竞价)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按时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文件》。

: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拍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七、网络拍卖(竞价):

竞买人应在本拍卖(竞价)出让公告规定的网上拍卖(竞价)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底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页面显示为准,详见交易平台有关说明。拍卖(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拍卖(竞价)成交手续。

八、网上拍卖(竞价)时间:

*号标的:****年*月*日*:**—*:**;*号标的:****年*月*日*:**—**:**;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九、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

十、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十一、款项支付:

*.网络拍卖(竞价)成交后,各标的买受人须拍卖(竞价)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分别与委托人、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成交价款*%的拍卖佣金。

*.买受人如不能按期支付以上全部款项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按照《拍卖法》第**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签订:

买受人须拍卖(竞价)成交全部款项付清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样本内容及委托人的要求,分别与委托人如期签订《租赁合同》,相关事项依据该合同办理。

十三、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期间内踏勘现场详细了解租赁标的状况,参与竞拍即视为对租赁标的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充分了解认可,并自愿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建造建筑物,承担租赁区域内的卫生、环保等管护责任,严禁倾倒工业、建筑、生活等任何垃圾,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买受人应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费用;并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政治、经济、税务、法律等一切责任;如需环保、规划、采矿、养殖等任何政府许可手续,均由其自行办理;如遇泄洪、海潮、污染等一切自然灾害以及安全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坑塘和水渠及设施的维护均由买受人负责,使其处于正常良好的状态;买受人应按照安全、防汛管理标准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各项措施。一旦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应确保****项目区东防潮大堤的安全,不得有破坏防潮大堤雨水排放设施及阻碍大堤雨水排放等任何妨碍大堤安全的行为。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买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拍卖(竞价)出让文件和租赁合同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租赁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标的进行抵押、质押、设定担保、转让、转租和分租等,否则将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无条件退出租赁区域,其投资的动产自行清退、不动产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不得损坏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逾期**个工作日内不退出租赁场地的,场地内的动产、设施等一切,视同买受人自动放弃所有权,委托人有权处置该区域内的一切动产及设施,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内,买受人如无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个工作日内,委托人无息退还。

*.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与周边的关系,保证不发生违规上访事件。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政府政策变动等原因,须征用租赁标的,买受人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委托人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期间的租赁费和履约保证金,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买受人如有损失须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损失、补偿和赔偿。因不可抗力、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友好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原买受人如需续租,委托人按规定再行公开拍卖(竞价)出让时,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买受人放弃续租,须将租赁标的在合同期满后及时交还给委托人;原买受人的投资补偿事宜由原买受人与新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补偿和协调责任。

**.竞买人以恶意串标、弄虚作假、违规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本次出让活动的,将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成交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单方面提出修改合同内容或对拍卖(竞价)出让项目提出异议、或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借口,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要求将按照《拍卖法》第**条的规定执行。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文件》的全部内容,并遵照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经理

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樱前街*****号

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诚嘉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文件.***

昌邑市海威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区内闲置坑塘和水渠三年租赁权拍卖(竞价)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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