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5-14 00:00:00
滨湖路南侧储备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机构比选方案
滨湖路南侧储备用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机构比选方案
为确保滨湖路南侧储备用地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为原则,现通过公开选取的方式,选定有资质、实力强、效率快、价格低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机构,高效推进我司重点项目,现制定以下选聘方案:
一、项目类别
娄底市****年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增减挂钩)项目(滨湖路南侧储备用地)。
二、选取原则:总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价低等原则。
三、选取方式:通过集团公司官网公开发布选取公告。
四、工作范围:
地质灾害评估机构。
五、比选控制价:
地质灾害评估机构:娄底市****年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增减挂钩)参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咨询评估预算标准上限为*.*万元;
六、报名条件及资料
*、基本条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下列资料提供其中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服务单位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信用查询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盖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项目报价单及完成时间。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工作咨询服务内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服务机构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上申报资料。
七、服务单位的义务
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确保项目地灾评估通过专家评审审批,负责地灾评估所涉所有工作及费用(含文本装订及文印费),资质单位根据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在*月**日前完成项目的地质灾害评估工作。除上述责任外,在项目取得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批复之前,应根据省、市资规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地质灾害评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直至满足审批要求并最终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为止,并且需确保所有申报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评审方式:
****年*月**日上午九时,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开始进行资格审查会议,参与比选的参选单位必须由参选单位法人代表携带法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否则拒绝其投标;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选择服务单位,由报名资料齐全且报价最低、工期最短的单位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若有报价、工期相同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九、中标单位需仔细查看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若中标后无法履约弃标,我司三年内终止与其合作。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