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5-13 00:00:00
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哈尔滨市松北区****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专项环境监测和专家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专项环境监测和专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执行《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采取评定分离方式。
*、定标方式及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执行《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采取评定分离方式。定标采取票无记名投票方式方式进行投票产生中标人。 (*)定标方式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出具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除招标采购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外,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不标明排序。评审报告应当包含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和评审委员会结论意见,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每个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总体评价、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技术(服务)方案优劣对比、报价合理性等内容。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评审专家应当详细说明投标无效的原因,列举出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并署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由*人以上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人员结构为:采购人领导班子成员,当采购人领导班子成员无法满足定标委员会人数要求时,由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者具有该采购项目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补足人数要求。采购人讨论决定定标事项时应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和评审委员会意见,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候选中标供应商的得票数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半数的,方可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在投票中,各候选中标供应商得票数比较分散且没有供应商得票数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供应商后再次投票,直至(*)公告期满无异议,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并做好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执行《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采取评定分离方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奕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天威丽景园**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黑龙江省奕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