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5-14 00:00:00
气质联谱仪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气质联谱仪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日
四、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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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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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气质联谱仪 |
该设备进行不明化学品的检测试验,能够对有毒有害危化品进行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 |
可电话咨询 |
*** |
****年*月(合同签订时间,不包含生产周期)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单位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采购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相关类别,承制性质包括生产),以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的机构(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证明无效)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响应截止当日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响应项目的单位,响应文件中应包含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的机构(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证明无效)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者重大事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共*个包,单个包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仅为意向公开,无须报名);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联系人书面反馈参与意向和需求意见建议,招标人将视情组织需求对接会议,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女士:***********曹先生:***********
地 址:江苏省 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