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2026-05-14 00:00:00
(机器管招投标)关于凤凰机场天涯连接线扩容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补遗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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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机器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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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凰机场天涯连接线扩容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凤凰机场天涯连接线扩容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年*月*日开标。现发布第**号补遗书对本项目作如下修改或补充,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信用等级中“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监理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系统描述错误,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投标企业没有海南省信用评价结果的,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有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海南信用等级按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确定;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无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信用等级按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确定,但最高不超过*级;如该企业尚无交通运输部与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均按*级认定;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级及以下认定。”故修改为“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监理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信用等级中“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施工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系统描述错误,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投标企业没有海南省信用评价结果的,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有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海南信用等级按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确定;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无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信用等级按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确定,但最高不超过*级;如该企业尚无交通运输部与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均按*级认定;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级及以下认定。”故修改为“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施工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信用等级中“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监理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系统描述错误,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投标企业没有海南省信用评价结果的,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有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海南信用等级按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确定;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无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信用等级按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确定,但最高不超过*级;如该企业尚无交通运输部与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均按*级认定;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级及以下认定。”故修改为“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监理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信用等级中“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施工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系统描述错误,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海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投标企业没有海南省信用评价结果的,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有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海南信用等级按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确定;如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无评价结果,则计算信用评分时其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信用等级按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确定,但最高不超过*级;如该企业尚无交通运输部与注册地省级评价结果,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均按*级认定;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级及以下认定。”故修改为“④尚无****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施工企业****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级的企业按*级认定。””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②告知对象接受法律责任告知的过程和结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格式,限***)单独拷贝至*盘或光盘内,与签字捺印后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原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提供签收的告知书原件及录音录像文件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若采取联合体投标方式的,牵头人和成员人均须按照要求提供。”修改为:“②告知对象接受法律责任告知的过程和结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格式,限***)上传至海南省“机器管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内,并将录音录像文件单独拷贝至*盘或光盘内,与签字捺印后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原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提供签收的告知书原件及录音录像文件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若采取联合体投标方式的,牵头人和成员人均须按照要求提供。”
四、补充上传***格式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附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重新下载,以最新下载的附件为准
招标人:三亚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宏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红、梁其昊
联系电话:*************(海南第二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