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汤财采投处【2026】2号
2026-05-14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汤财采投处【2026】2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5-14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汤财采投处【****】*号
作者:汤旺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哈尔滨里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汤旺县机关综合服务站

地址:汤旺县东风大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晟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田街**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党政办公楼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一):中标供应商联通(黑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所投交换机型号为************,制造商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响应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联通(黑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所投交换机型号为************,制造商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响应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投诉事项(三):中标供应商联通(黑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所投网线型号为**********/*,制造商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响应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并且组织了专家论证。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经论证中标供应商提供了制造商证明材料符合文件参数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经论证中标供应商提供了制造商证明材料符合文件参数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经论证,该投诉事项成立。

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一)、()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次投诉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汤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汤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汤旺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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