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2026-05-14 00:00:00
[询比采购]焦作千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能碳管理中心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
| 标段编号: |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
焦作千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能碳管理中心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招标条件
经过焦作千业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和范围
千业新材料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能碳管理中心系统,能源消耗数据依赖人工记录与分散统计,存在数据滞后、准确性不足、难以实时捕捉能源动向等问题。随着国家对“双碳”目标的持续推进及环保监管日趋严格,企业在能源管理、碳排放核算方面的能力亟待提升。为适应绿色低碳发展需要,满足申报“零碳工厂”必要条件,掌握能源动向,现计划建设一套能碳管理中心系统。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具备按照采购人或项目单位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本项目无)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方式:我公司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进行响应和参与开标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购标者,请先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向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标活动。
*) 有关联系事项:中原云商客服热线:************(有关电子响应的供应商注册、**办理事项的咨询)。具体操作方法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获取。网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邮寄或送至焦作千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其他
*)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
*) 报价内容包括:
(*)响应方为发包方建立一套完整的符合申报“零碳工厂”政策文件要求的能碳管理中心系统,保证拿到*分满分,包括功能模块开发与配置、数据采集网络设计与施工、软硬件设备安装与调试等。
(*)项目费用包含施工、设备供应、数据对接、软硬件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含增值税、系统设计费、运输费、厂验费、安装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运维服务费、数据对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响应方免费提供至少* 年以上维保和技术服务。
*)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软硬件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经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系统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分期无息付清,**个月内软硬件系统设备出现问题响应方须免费调试及更换,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付款方式为银行电子承兑。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中标单位收取,缴纳至千业新材料账户),投标保证金****元(投标单位收取,缴纳至中原云商平台账户)
*)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中原云商线上缴纳,根据自动生成的账户从基本户缴纳,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个日历日内退还;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供应商单位,不针对个人,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关于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投标人通过发票业务自助办理功能,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或在线申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详见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教程(链接:****://***.*****.***/****/****.****)。
*) 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重新招标的项目,则不需要重复缴纳相关费用。
*) 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电子商务平台最终显示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此报价小数点后为四位小数,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对此四位含税价小数部分有效位数进行取舍说明。若无说明,将按以下方式进行位数截取:报价***元(含***元)以上的,不进位取整(即小数部分舍去);报价**元至***元(含**元,不含***元)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一位后全部舍去);报价为**元(不含**元)以下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二位后全部舍去)。
**) 服务费收取(中标单位收取):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号”文,和关于印发《焦作千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焦千新办字〔****〕**号)规定,中标单位接到缴费通知书后*个工作日缴纳服务费,收取标准为:中标金额在*万元以下的收取服务费***元,中标金额在*万元(含*万元)***万元的收取服务费***元,中标金额在**万元(含**万元)***万元的收取服务费****元,中标金额在**万元(含**万元)****万元的收取服务费****元,中标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收取服务费****元,特殊情况另议。
**) 开具发票类型:电子普票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监科。
监督电话:************
*.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设备部 联系人:赵先生 手机:***********
招标机构:招标办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