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5-14 00:00:00
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大力整治牟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面貌,决定实施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牟家镇**个行政村(居)范围内垃圾存放点垃圾。
(四)项目要求:对牟家坪社区、****沿线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天清运*次,金凤村、向阳村、麻河村、凉垭村、跳狮村、联合村、龙须沟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次,狮台村、长胜村、银丰村、乱石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次。所有垃圾及时清运到邻水县垃圾处理厂,并保证垃圾桶的摆放规范整齐,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时无条件服从牟家镇人民政府安排,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五)项目时间:**个月。
二、资金来源:镇级财政。
三、招标价:本次招标价为**.**万元(大写:贰拾万壹仟肆佰元整)。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近三年垃圾清运服务工作业绩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需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到牟家镇人民政府*幢***(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现场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二)费用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元。户名: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牟家支行,账号:*****************。在备注栏中须注明: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且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 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均为复印件加企业鲜章;
*. 企业介绍信或委托书盖企业鲜章;
*.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并出示身份证;
*.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采购项目名称、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购买费***元缴纳凭证(复印件);
*.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本次项目报名单位须达到*家及以上方可进行招标。
六、中选人的确定
(一)****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参加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牟家镇人民政府*幢三楼会议室签到,****年*月**日**:**开标(北京时间)。
(二)未按时到达会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标资格。项目业主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相关资质证件审核通过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队伍。
(四) 中标单位如若在中标后放弃,则由第二名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七、 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须在*个工作日内按项目中标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足额存入牟家镇人民政府账户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该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邻水县牟家镇乐融街**号
联 系 人:袁光福 ***********
监督电话:唐森林 ***********
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