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环境治理事务中心2024-2026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高新区片)补充合同(一)合同公告
2026-05-14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环境治理事务中心2024-2026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高新区片)补充合同(一)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5-14 00:00:00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环境治理事务中心*********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高新区片)补充合同(一)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高新区片)补充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环境治理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浏阳经开区永阳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金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高新区片)补充合同(一)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高新区片)补充合同(一)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万捌仟肆佰贰拾陆元柒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绿化维护新增面积、行道树数量及费用明细

序号

内容

道路名

绿地面积

(*?)

绿地单价/年/元(含养护、水费、白蚁防治、农药化肥除草剂等)

行道树

(棵)

行道树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

次干道

金城大道北辅道

(永裕北路*经九

)

*.***

***

**

****.**

*

次干道

阳光路(金城大道

纬二路)

****

*.***

***

**

*****.**

*

次干道

金阳学校周边绿

****.**

*.***

**

****.**

*

次干道

长兴路(金城大道

一纬二路)

****

*.***

***

**

*****.**

*

次干道

新兴路(经八路*

经九路)

*.***

***

**

****.**

*

小计

****.**

***

*****.*

本次服务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为**个月,故合同金额为*****.*元/*****=*****.**元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人员配置要求

详见附件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详见附件

*.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附件
*.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


收款账户: 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湖南金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本项目预付款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浏阳经开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履约验收标准:

*、承包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处理。

*、验收方法:按照签订绿化维护合同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验收资料,由甲方进行现场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详见附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终止合同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委派陈果身份证号******************)负责人,主合同要求组织实施维护,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组织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对新增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绿化、行道树和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按签订主合同要求制定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未经甲方同意,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合同中确定的主要人员一致,施工中不得更换。

*、乙方将完全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应规范施工,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期顺利完成,如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项目工程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则工程结算时扣除***元。若严重延误进度,甲方有权增调机械或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由此增加的费用及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的中止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终止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约定。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周志 法定代表人: 黄建雄
委托代理人: 刘江 委托代理人: 张正娇


附件列表
  1. 补充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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