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信财公开招标-2026-22)
2026-05-06
河南/信阳 质疑投诉
信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信财公开招标-2026-22)
河南/信阳-2026-05-0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信阳-2026-05-06 00:00:00
信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信财公开招标********)
发布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信阳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平台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上海索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场中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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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投诉项目先建后招,重复采购,浪费财政资金,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部分事项采购文件未明确,质保内涵缺失,部分内容法律空白,透露质疑供应商身份地址信息等。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及第(八)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部分事实成立,撤销本项目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审查。投诉人如认为其个人信息被泄露并受到威胁,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或行政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对投诉事项****、*****在本决定中不再审查。 (四)采购人在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对照投诉人提出的各项意见逐条核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确保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相匹配、采购需求完整明确,消除原文件中存在的瑕疵和争议,切实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信阳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