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6-JWSDQD-F3001)
2026-05-14
山东/青岛 中标结果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6-JWSDQD-F3001)
山东/青岛-2026-05-14 00:00:00
山东/青岛-2026-05-14 00:00:00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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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对聘请法律顾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一名: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
(元)
;
第二名: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
(元)
;
第三名: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
(元)
;
第四名:北京金诚同达(青岛)律师事务所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家,为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该供应商在商务技术响应条款中未按照规定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服务的响应和具体技术要求。经询价小组审议一致认为不合格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按照询价文件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询价小组要求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下午**:**前提报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按时提报了《报价合理性说明》《履约担保承诺书》《法律服务手册》《相关单位签署的中标合同》等。经询价小组综合审议,认为报价合理。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工、牟工
联系电话:*************、*************
地 址:山东省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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