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六安市金安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14
安徽/六安 质疑投诉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六安市金安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5-14 00:00:00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六安市金安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金安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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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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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罗田县克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柱苑 * 号楼)

被投诉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地址:金安区皋城东路第三办公区

被投诉人*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号城投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最高**分),该设置与采购项目的质量、履约能力等核心需求无关。且因新注册公司取得上述认证至少需要三个月以上,此条款变相排斥了小微企业及新注册公司;采购文件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白蚁防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分,高级职称得*分”属于以特定资格限制中小企业。鉴于高级/中级职称的获取通常需要五年以上的周期,小微公司及新注册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该条件,此条款对中小企业的低价竞争优势构成了不合理限制,涉嫌歧视中小企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结果: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理由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罗田县克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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