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及8,215.70万元债权
2026-05-14
山东/淄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及8,215.70万元债权
山东/淄博-2026-05-14 00:00:00
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及*,***.**万元债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及*,***.**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山东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挂牌金额*****.**万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金额****.**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万元,债权挂牌底价金额****.**万元。若形成竞价,溢价部分为股权金额。 *.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职业字【****】*****号《审计报告》及国融兴华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已全面披露标的企业相关重大信息,意向受让方确认已自行查阅并充分知晓、理解上述报告披露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报告所列示的全部事项及风险,不因前述事项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权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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