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12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康定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5-12 00:00:00
康定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康定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康定市国道***沿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康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新城政务中心

被投诉人:四川展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号沙河中心*座****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展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康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康定市国道***沿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投诉事项*:将具有***标识的检测报告作为采购需求不合理,变想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检测,无形中加重了投标人的义务和经济成本,是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施差别或歧视性待遇。

投诉事项*:将交货时间设定为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这一规定与专用车辆的实际生产情况严重脱节,未能契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康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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