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12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5-12 00:00:00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邑院区(成都市脑科学医院)信息化整体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准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号*号楼*区**楼

被投诉人: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大邑院区(成都市脑科学医院)信息化整体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明显品牌倾向性,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人员证书要求过于细化,未提供替代性证明方式,存在不合理投标门槛,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与项目履约无直接关联的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强制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集成实施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构成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限制,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证书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标准不清晰,违反综合评分法的法定要求。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功能演示要求设置过高,超出项目实际需要,存在隐性竞争门槛,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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