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3-27 00:00:00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服务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服务单位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
最高限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率不得超过***%,涉诉涉裁案件代理费率不得超过**%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座*****层,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年**月**日**:**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率**%;(*)涉诉涉裁案件代理费率**%。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模式,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投标报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率**%;(*)涉诉涉裁案件代理费率**%。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模式,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