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6-05-14 00:00:00
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乳网公示[****]***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至 **********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乳源瑶族自治县****************号*地块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 | 出让年限: | ** | ||
成交价(万元): | **** | 受让单位: | 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瑶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 ||
土地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公顷)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备注: | *、根据《乳源瑶族自治县****************号*地块地块规划条件》(业务号:***********),该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竞得人如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疑似土壤污染或其他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管控并通知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联系电话:************),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项目施工前需做前期考古调查工作。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或古墓葬请立即联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并暂停施工。 *、竞得人须按照县住建管理局(联系电话:************)要求配建地块周边公用附属设施,并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竣工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住建管理局。 | ||||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乳城镇迎宾桥头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