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一幢智能玻璃温室大棚报废拆除[挂牌披露]
2026-05-14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一幢智能玻璃温室大棚报废拆除[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6-05-14 00:00:00
浙江/金华-2026-05-14 00:00:00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一幢智能玻璃温室大棚报废拆除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一幢智能玻璃温室大棚报废拆除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本次转让标的为玻璃温室大棚,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转让标的现场展示为准,转让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转让。受让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以及现场清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含零星构件),不含房屋外的延伸设施设备等,拆除平整场地(推平至室外地平±*米),施工场地内不可残留玻璃碎片等建筑材料,所有建筑垃圾均运输到相关部门指定处理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受让方必须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在《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 工行铁岭头支行 ,账号: *******************)。受让方应按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标的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个自然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交割通知后(具体交割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或组织方在竞价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调整受让价格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须自行拆卸、运输、搬离受让资产,受让方须在完成首次交割手续后**个自然日内(完成交割手续后次日开始计算)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所有受让资产的拆除、搬离等工作(遇雨顺延)。渣土清运时间为:上午*点至下午*点,受让方逾期完成拆除、清运工作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元/日要求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若逾期*日仍未搬离完毕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剩余未搬离标的物资产则视为受让方放弃相关权益,默认并由转让方全权处置。 *.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标的拆除前按照转让方要求对拆除区域四周用安全绳设置警戒线围挡,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承担。受让方需遵守学校安保部交通管理,不允许爆破拆除,遵守学校后勤处施工管理。 *.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