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18〕22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13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杭政储出〔2018〕22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杭州-2026-05-13 00:00:00

杭政储出〔****〕**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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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问题*:针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资信业绩评审中对总监业绩要求:请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是否认可?请明确,谢谢。 答: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的业绩予以接受。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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