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18〕22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13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杭政储出〔2018〕22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杭州-202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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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剩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问题*:针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资信业绩评审中对总监业绩要求:请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是否认可?请明确,谢谢。 答: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的业绩予以接受。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