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5-13 00:00:00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监测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范围: 在沈北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对沈北区域的环境空气与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噪声等开展监测,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开展鉴别工作。 ★二、技术要求: 供应商需至少具备表中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严格遵循国家、行业现行有效标准及规范,确保检测流程合规、数据真实准确、结果可追溯。具体监测项目要求详见下表。 主要检测项目
★三、服务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提供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 *.供应商需配备专业、固定的监测团队,人员资质、技术能力满足各类环境监测现场作业、实验室分析要求;至少配备*辆专用监测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具备专业监测队伍(为本项目投入不少于**人),专项负责本项目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工作,人员及车辆配置需完全满足现场检测、应急响应的工作需求。 *.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以上主要检测项目要求均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次或*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要求,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采购人随机抽查。 *.签订服务合同后,在服务期内发现检测机构存在采样不规范、数据造假等行为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四、保障要求:人员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能力,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对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相关检测工作经验,环境监测有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书;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要求,拟投入该项目的监测人员不得少于**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且批准的能力范围包括采购需求中的《主要检测项目》列表内容;第三方监测机构须具备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依据辽财采函〔****〕***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欣欣、张淼、王君君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