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方兴大道工程(巢湖南路东-S105)施工监理-1标段合肥市方兴大道工程(巢湖南路东-S105)施工监理-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2026-05-13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方兴大道工程(巢湖南路东-S105)施工监理-1标段合肥市方兴大道工程(巢湖南路东-S105)施工监理-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5-13 00:00:00

合肥市方兴大道工程(巢湖南路东*****)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合肥市方兴大道工程(巢湖南路东*****)施工监理**标段合肥市方兴大道工程(巢湖南路东*****)施工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描述:*.******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中,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平安工程”奖项的,每个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请问:******日以来我司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市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奖项是否等同“平安工程”?

回复:不等同,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第*****页,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中,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平安工程”奖项的,每个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平安工地”和“平安工程”都是针对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请问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中,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平安工地”奖项,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南路**号

人:史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枫茹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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