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5-13 00:00:00
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
供应商(乙方):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合同名称: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包补充协议书(二)一、防寒挡盐单价为**元/延米·年。二、核减路段情况:核减莲石湖西路、苛园路、石龙西路等*个路段的****年防寒挡盐工作量共计*****.**延米,详见《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年防寒挡盐情况明细表》。三、核减金额及时间:核减上述路段相应防寒挡盐费用******.**元,于****年*月支付****年**月至**月养护费时予以扣减。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甲方)与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就“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包”签订了《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金额为********.** 元,项目编号为****************************,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实际养护情况进行核定,确认应上级政策要求,****年第四季度未予开展相应防寒挡盐工作,****年第一笔养护费支付节点时应扣减该年度防寒挡盐费用,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如下:一、防寒挡盐单价为**元/延米·年。二、****年防寒挡盐工作量共计*****.**延米,详见《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年防寒挡盐情况明细表》。三、核减金额及时间:核减上述路段相应防寒挡盐费用******.**元,于****年*月支付****年**月至**月养护费时予以扣减。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