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5-13 00:00:00
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
供应商(乙方):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合同名称: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包补充协议书(三)合同对方名称: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乙方: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变更。原合同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开户银行行号:************;账号:***********************。变更后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开户银行行号:************;账号:***************。*、支付安排。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根据原合同第十条(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原合同项下任何款项时(原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外),均应支付至本协议第一条指定的新账户。原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及账户保持不变。*、其他约定。除本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甲方)与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就“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包”签订了《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金额为********.** 元,项目编号为****************************,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经友好协商,乙方拟将接收原合同项下款项(农民工工资除外)账户变更为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的银行账户,现签订补充协议如下:*、账户信息变更。原合同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开户银行行号:************;账号:***********************。变更后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开户银行行号:************;账号:***************。*、支付安排。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根据原合同第十条(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原合同项下任何款项时(原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外),均应支付至本协议第一条指定的新账户。原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及账户保持不变。*、其他约定。除本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