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5-13 00:00:00
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地块项目集中供热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地块项目集中供热工程已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项目代码:************************),招标人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地块项目集中供热工程。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阜丰胡同以北、东新路以南、临河街以西、滨河路以东。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配套公建面积****㎡。主要建设内容:热力一次网、二次网施工等。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等全部图纸内施工内容并满足验收移交等相关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元。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年*月**日至****年*月**日,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开标室。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号吉盛伟邦*座四楼
联系人:刘晓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号
联系人:杨菁菁、麦东淘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电话:*************
邮箱:************@***.***
邮编:******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